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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双创计划”
发布日期:2021-06-11 浏览次数:

工程简介

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07年启动实施“双创计划”,提出拿出1个亿,引进100人,每人100万,面向企业、面向产业、面向经济发展主阵地引进领军人才。目前,双创计划共设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三个项目。其中,双创人才项目包括创业类、企业创新类、高校创新类、科研院所创新类、卫生创新类、文化创新类和高技能类等7个类别;双创团队分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软件和互联网、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7个类别;双创博士分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世界名校等5个类别。

申报条件

见附件

入选后相关待遇和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资助的,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上述三类资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部分均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项目推荐。对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支持。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办理方式

1.双创人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受理创业类(文化创业除外)和企业创新类,省委宣传部受理文化创新类(包括文化创业),省教育厅受理高校创新类,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科研院所创新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高技能创新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卫生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2.双创团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省教育厅受理教育类,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科技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理高端软件类,省农业农村厅受理现代农业类,省商务厅受理服务外包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卫生类。每个团队限申报一类。

3.双创博士。省教育厅受理世界名校类高校创新,省科学技术厅受理世界名校类科研院所创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世界名校类医院创新和县级医院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以上各类,除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直接受理,其他类(不含部省属事业单位)在市相关部门报送省相关主管部门前均需经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同意。

申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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