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申报条件
(一)创业团队
1.团队成员。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团队成员中原则上须有1名34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其他成员年龄不限;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2.领军人才。原则上应为国家或省、市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对象。
3.技术水平。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企业条件。所创办企业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在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在企业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领军人才或核心成员为企业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或团队成员共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50%(以实缴货币出资在注册资本中占比计算)。申报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
(二)可直接认定的创业团队
除达到上述申报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专家等领衔创办,核心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
2.创办企业近一年实现开票销售500万元以上,或实现税收50万元以上。
(三)创新团队
1.团队成员。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团队成员中原则上须有一名34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其他成员年龄不限;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团队成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成员从到企业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提供银行流水或工资单)。
2.领军人才。原则上应为国家或省、市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对象。
3.技术水平。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拥有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并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企业条件。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专家、省“双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或“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县级以上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的企业。
入选过省“双创团队”、“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的,不再接受申报。
(四)创业领军人才
1.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限。
2.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以实缴货币出资在注册资本中占比计算,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可放宽至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企业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正常缴纳社保。
3.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五)创新领军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入选省级(比照江苏省“双创计划”)及以上层次重点人才工程。
2.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合作协议期,连续12个月领取薪酬满24万元或柔性合作劳动报酬满18万元(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提成等,不包括实物福利)。
3.企业需为淮安市“333产业”企业(包括县区〈园区〉重点培养的制造业特色产业企业)。
(六)驻淮高校优秀博士
1.人才须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3.获得国家、省、市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
4.具有国内领先研究水平,近三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入选后相关待遇和支持政策
聚焦“333 产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给予 150—500 万元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低于30%,同时可由淮上英才创投公司给予创业团队 500 万—1亿元股权投资。对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 1 亿元综合资助。
围绕“333 产业”强链、补链、固链,着力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 100—200 万元资助,同时可由淮上英才创投公司给予 300—3000 万元股权投资。对在淮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创业类团队或创业类人才的,给予 1∶1 配套补贴。
“333 产业”企业引进博士、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以上层次人才,全职且年薪不低于 24 万元、柔性合作劳动报酬(连续 12 个月累计额)不低于 18 万元,分别按年薪(报酬)的 35%、30%给予人才补贴,全职的连续补贴 3 年;符合条件的,直接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
对入选的驻淮高校优秀博士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并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保障。
受理部门
1.淮安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18号311室,电话:83677755,邮箱:hakjjfgc@163.com。
2.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中心)。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B幢1105室,电话:83659206。邮箱:harcfw@163.com。
办理方式
根据每年申报通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