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人才专项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市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打造高水平产才融合样板区的意见》(靖发〔2022〕19号)、《关于建立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六项机制的意见》(靖发〔2022〕18号)、《关于加快集聚“马洲英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措施》(靖发〔2021〕10号)、《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马洲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措施》(靖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人才专项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安居补贴申领对象
第一类:2021年5月18日起,首次引进到我市的人才(附件1中的1-8类)。
第二类:2021年5月18日前,首次引进到我市的人才(附件2中的1-10类),含2020年度认定的“非共识性”人才。
(二)其他人才奖补申领对象
符合《靖江市引进培养人才补贴奖励申领细则》(靖人社〔2018〕109号)申报条件的人才和单位,奖补类别包括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奖励等仍在生效实施的条款。
二、申领条件
新申领安居补贴的人才及所在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领对象均需为首次引进,引进前在靖无社保缴纳记录和个税缴纳记录。以下两类特殊情况可视作首次引进,一是人才曾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未领取过人才安居补贴),离靖继续学业提升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5月18日之后再次回靖全职就业的;二是原仅以灵活就业方式在我市参保,2021年5月18日之后首次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
2.引进人才需在首次引进后2年内申领人才安居补贴待遇,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引进起算时间为:企业引进人才时间一般以到我市参保之日开始起算(创业人才等一般以纳税之日开始起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时间一般以到我市进编之日开始起算。
3.附件1中6-8类对应的高校毕业生,引进到我市时需在毕业2年内。
4.附件1中1-3类人才可为全职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或创业人才,附件1中4-8类人才需为全职引进人才。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需在我市足额缴纳社保,签约工作时间3年以上;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靖工作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创业人才需完成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出资人(实际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实缴资金占股不低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5.附件1中第2、4类按薪酬认定人才,需为列入市重大项目库且竣工投产的新招引项目或上年度纳税入库额度达到500万元的工业实体企业全职引进人才。
6.人才所在单位需在靖依法合规运营、足额缴纳社保。企业单位需为在靖注册的实体经济(通讯、烟草、电力、盐业、金融、供水、建筑等行业企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正常纳税达到一定额度;事业单位一般指教育、卫生领域事业单位(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7.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居补贴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8.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人才需持有江苏银行借记卡或办理江苏银行靖江人才卡,相关补贴通过打卡形式发放。
三、申领类别
(一)生活补贴
1.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每人每月300-5000元生活补贴,最多连续发放36个月。其中,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中途离职,且不符合继续申领条件的,补贴发放至社保停缴前一个月,剩余补贴停止发放;中途离职后仍在靖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且尚在补贴申领期限内的,从现单位缴纳社保当月开始继续发放相关补贴(在补贴总月数中扣除社保中断月数或个人等其他类型社保缴纳月数)。
2.申领流程
第一类人才采取线上申领:
人才登录“靖心靖享”人才服务云上空间(网址:jsjjrc.gov.cn,以下简称网站),按照《生活补贴云端申领流程》(附件3)提示进行申领,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前两周登录网站,完成在岗情况验证。人才待遇按季度进行兑现。
第二类人才采取线下申领:
用人单位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并填写《靖江市引进人才继续领取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4)、《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8),提交人才在靖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个人(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纸质档材料提交至属地(主管部门)。人才待遇按年度进行兑现。
(二)租房补贴
1.支持政策
对外地人才本人及配偶在靖无自有住房且个人自费租房的,给予每人每月300-30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个人承担的实际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以实际租赁费用计算。人才中途离职,且不符合继续申领条件的,补贴发放至社保停缴前一个月,剩余补贴停止发放;中途离职后仍在靖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且尚在补贴申领期限内的,从现单位缴纳社保当月开始继续发放相关补贴(在补贴总月数中扣除社保中断月数或个人等其他类型社保缴纳月数)。
2.申报材料
第一类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靖江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交下列材料:
(1)①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人才层级证明、户籍证明、婚姻情况证明、配偶身份证件等;②本人及配偶在靖无住房证明材料;③在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④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税务部门开具的租金发票。
(2)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所显示的租赁时间到期的,须于租赁时间到期后1年内提出申请;对租住房屋地址变更的,须于变更后1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
(三)购房补贴
1.支持政策
(1)人才首次引进时在靖无房、完成购房补贴备案(或领取“购房券”)、在同一单位服务期满36个月、完成首套房购置手续(或提供首套房房产证)、单位1:1配套补贴后,可兑现购房补贴。2021年5月18日后引进人才,夫妻双方补贴可以叠加。购房补贴备案期为5年,5年内未申请购房补贴兑现的自动作废。人才中途离职,离职后仍在靖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且尚在备案期限内的,提供任一参保单位服务期满36个月的证明,由购房补贴兑现申请时所在单位1:1配套补贴后,可兑现购房补贴。
(2)所购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靖江范围内的商品住宅房;②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在靖首次缴纳社保起始时间、入编起始时间或企业创办时间,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③房屋权利人(买受人)应为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与其配偶、父母、子女。
2.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如实填写《靖江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兑现申请表》(见附件6),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购房券”(仅持有人才需提供);②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③本人婚姻情况证明、配偶身份证件;④本人及配偶首套房证明;⑤单位1:1配套资助购房出资证明;⑥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供创办企业3年纳税证明;⑦企事业单位附件1及附件2表格1-3类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至少36个月月均计税薪酬不低于2万元的个税连续缴纳证明、薪酬银行流水证明、每年至少6个月的在靖工作证明,附件1表格4-7类及附件2表格4-9类全职引进人才需提供至少36个月在靖任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薪酬银行流水证明;⑧其他相关材料。
(四)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奖励
1.申报条件:
①参加继续教育新晋高级职称或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②企业当年度引进、培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一定数量。
2.申报材料:①申请表(见附件7);②当年度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花名册;③人才在职取得职业资格证明或学历学位证明。
(五)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奖励
1.申报条件:
①当年度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企业技能人才;②企业当年度培养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一定数量。
2.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见附件7);②当年度培养技能人才花名册;③人才取得职业资格证明。
四、申报流程
1.单位自主申报。用人单位认真梳理符合专项补贴申领条件的引进人才,组织所有人才准备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8)、《靖江市安居补贴申领承诺书》(见附件9)。汇总表、承诺书及其他所有证明材料纸质档需于11月6日(星期一)下班前提交至属地(主管)部门。
2.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属地(主管)部门受理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关申报表(含汇总表)中加盖公章,于11月13日(星期一)下班前汇总报送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3.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批。
五、相关要求
1.确保应报尽报。各单位要把人才补贴奖励申报作为落实人才新政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用人单位申报,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应报尽报。
2.抓好序时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做到申报工作早启动早完成,以便后期相关审核工作及时跟进、相关补贴待遇及时兑现。
3.严禁弄虚作假。用人单位或人才个人申报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收缴补贴,追究相应责任,今后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
相关政策申报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人民中路123号)0523-80292060。
附件:1.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待遇表(2021年修订)
2.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待遇表(2020年修订)
3.生活补贴云端申领流程
4.靖江市引进人才继续领取生活补贴申请表
5.靖江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6.靖江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兑现申请表
7.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奖励申请表
8.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申请汇总表
9.靖江市安居补贴申领承诺书
中共靖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
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待遇表
(2021年修订版)
类别 | 人才层次 | 购房补贴 | 租房补贴 | 生活补贴 |
1 |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科学院院士,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一事一议” 最高 300万元 | 3000 元/月 | 5000 元/月 |
2 | 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企业新引进年计税薪酬达到100万元的领军人才,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80万元 | 2000 元/月 | 3000 元/月 |
3 | 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50万元 | 1500 元/月 | 2000 元/月 |
4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企业新引进年计税薪酬达到40万元的拔尖人才,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30万元 | 1200 元/月 | 1500 元/月 |
5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10万元 | 600 元/月 | 800 元/月 |
6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8万元 | 500 元/月 | 500 元/月 |
7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5万元 | 400 元/月 | 400 元/月 |
8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同时毕业时需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 -- | 300 元/月 | 300 元/月 |
注:
1.引进人才一般需在引进后2年内申领安居补贴,首次申领后即自动备案享受相应待遇。
2.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入住市镇两级人才公寓者,不同时享受租房补贴;享受财政支出的安家费、住房等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仅面向无自有住房的外地人才。
3.人才在靖购买首套房,享受购房补贴,夫妻双方补贴可以叠加;已完成购房手续的,凭首套房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兑现购房补贴。
4.按薪酬认定的人才,需为新引进重大项目和纳税贡献突出企业引进的人才,人才每年经过认定后享受相应层级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按三年平均薪酬享受购房补贴。
附件2
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待遇表
(2020年修订版)
类别 | 人才层次 | 购房券 | 租房补贴 | 生活补贴 |
1 |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院士 | 最高 100万元 | 3000 元/月 | 5000 元/月 |
2 |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近五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 | 最高 60万元 | 2000 元/月 | 3000 元/月 |
3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 | 最高 30万元 | 1500 元/月 | 2000 元/月 |
4 | 正高职称人员、地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最高 20万元 | 1200 元/月 | 1500 元/月 |
5 | 副高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最高 10万元 | 800 元/月 | 1000 元/月 |
6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 最高 6万元 | 600 元/月 | 800 元/月 |
7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国外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最高 5万元 | 400 元/月 | 500 元/月 |
8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其他普通高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最高 4万元 | -- | 400 元/月 |
9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本科毕业生,其他民办高校、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最高 3万元 | -- | 300 元/月 |
10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同时需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 -- | -- | 300 元/月 |
注:
1.引进人才需在引进后2年内申领安居补贴待遇。
2.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人才公寓入住满员前,不受理租房补贴申领);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附件3
生活补贴云端申领流程
(2021年5月18日之后引进的人才)
1.进入网站:人才本人在浏览器网址栏输入网址www.jsjjrc.gov.cn,进入“靖心靖享”人才服务云上空间。
2.人才注册: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进入注册界面,点击“个人注册”选项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网页自动跳转到实名认证界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使用支付宝扫码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登录”,通过账号密码、短信验证、支付宝扫码等方式,即可登录进入主界面。
3.人才认定:正式申领生活补贴前,需先完成人才认定。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进入“个人中心”,根据提示依次完善左侧信息栏“我的资料”中的各项内容,完成后系统根据学历或职称(职业资格)自动认定人才等级。点击左侧信息栏“人才认定”可查看人才等级,如需升级可根据页面提示进一步发起申请。
4.补贴申领:点击网站首页中部菜单栏“生活补贴”图标进入生活补贴申领界面,按照提示顺序进行条件判定、信息填报、资料上传等具体内容填报,完成后等待受理审核。申领进度可在“个人中心”左侧信息栏“我的办事”中查看。
5.线上提交:各属地(主管部门)进行线上受理,判定申请者是否符合条件,经核实确认无误后,线上提交市人社局审核。
6.线上审核:市人社局对系统提交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用户。
附件4
靖江市引进人才继续领取生活补贴申请表
申领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或护照号 | (照片) | |||
人才层级 | 学 历 学 位 | 职称等级 (技能等级) | ||||
联系方式 | 引进时间 | 引进单位 及职务 | ||||
是否一直在 引进单位工作 | □是 □否,从引进单位离职后,到现单位就职,在靖社保存续不间断 □否,从引进单位离职后,到现单位就职,在靖社保存在间断或个人缴纳等情况 □否,从引进单位离职后,不再符合继续申领条件 | |||||
继续申领生活补贴 月 万元 | ||||||
人才真实性承诺 本人承诺填写信息和申领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安居补贴申领资格。
(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承诺人才填写信息和申领材料真实有效,承诺单位依法合规运营,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安居补贴申领资格。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属地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 人才及企业承诺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可继续申领生活补贴 月 万元。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靖江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籍贯 | 毕业时间 | 联系电话 | |||||||||
毕业院校 | 职称等级 (技能等级) | ||||||||||
学历学位 | 人才层级 | 是否首次申请 | |||||||||
单位名称 | 本人银行账号 (江苏银行人才卡) | ||||||||||
租住地址 | 面积(m2) | ||||||||||
房东姓名 | 联系电话 | 租金 (元/月) | |||||||||
是否合租 | 同租人 | ||||||||||
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时间 | |||||||||||
发票租金起止时间 | |||||||||||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显示 租赁起止时间 | |||||||||||
人才真实性承诺 本人承诺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效,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专项补贴申报资格。 (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承诺人才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单位依法合规运营,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专项补贴申报资格。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属地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 人才及企业承诺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可申领租房补贴 月 万元。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靖江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兑现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或护照号 | (照片) | ||||||||||
人才层级 | 学历学位 | 职称 (职业资格) | |||||||||||
原单位 及职务 | 引进时间 | ||||||||||||
引进单位 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本人银行账号 (江苏银行人才卡) | 在靖社保号 | ||||||||||||
本人 工作 情况 | |||||||||||||
单位资助购房金额 | 申请资助 金额 | ||||||||||||
在靖 购房 情况 | 购房类型 | □新建普通商品房 □二手商品房 | |||||||||||
房屋地址 | |||||||||||||
购房日期 | 商品房买卖(房屋买卖) 合同备案号 | ||||||||||||
购房面积 (平方米) | 购房价格 (总价) |
附件7
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奖励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手机号码: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专项补贴申报资格。
(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同志,本单位已资助该同志购房金额 万元,现申请购房补贴兑现。本单位承诺人才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单位依法合规运营,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专项补贴申报资格。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属地部门或 主管部门意见 |
经初审, 同志可兑现购房补贴资金(小写) 万元, (大写) 万元。
(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意见 |
经审核,同意 同志兑现购房补贴资金(小写) 万元, (大写) 万元。
(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单位开户银行 (全称) | 单位户号 及账号 | ||
人才姓名 | 身份证号 或护照号 | ||
人才银行卡号(江苏银行人才卡) | 人才手机号码 | ||
申请类型 (请在□内打勾选项) | ①当年度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奖励
| □申请人才学历提升奖励 元 | |
□申请人才晋升职称奖励 元 | |||
□申请培养专技人才奖励 元 | |||
□申请引进专技人才奖励 元 | |||
②当年度培养高技能人才奖励 | □申请高级技师获证奖励 元 | ||
□申请培养高技能人才奖励 元 | |||
人才真实性承诺 本人承诺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补贴申报资格。
(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承诺人才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单位依法合规运营,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人才补贴申报资格。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基层人才办或主管部门意见 人才及企业承诺情况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联系电话: 属地或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或护照号 | 人才 层级 | 学历 学位 | 毕业 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编号 | 职称(职业资格) | 原单位及职务 (毕业院校) | 引进 时间 | 本人银行账号 (江苏银行人才卡) | 手机号码 | 申请 类型 | 申请 标准 |
一、新申领人才 | |||||||||||||
1 | |||||||||||||
2 | |||||||||||||
…… | |||||||||||||
二、继续申领人才 | |||||||||||||
1 | |||||||||||||
2 | |||||||||||||
…… |
注:1.人才层级、申请标准:请参照附件1、附件2,填写相应类别数字编号和对应标准。
2.引进时间:企业引进人才填写首次到我市参保日期(柔性引进人才填写首次在靖缴纳个税日期),创业人才填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日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填写首次在靖入编日期。以上时间均以人社、工商、税务、编办等部门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3.申请类型:请填写数字编号,分别是①生活补贴、②租房补贴、③购房补贴。
4.本表请用EXCEL汇总。
附件9
靖江市安居补贴申领承诺书
申报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本单位及人才本人承诺,在此次安居补贴申领中,填写的信息和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或不实行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动放弃今后各类专项补贴申报资格且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人才本人(本次申领安居补贴的全部人才)签字: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