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结合落实国家“万人计划”和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第七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市属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或直接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省部属单位与我市共建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驻徐各高校院所中在徐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1、项目奖励:对优秀专家以5万元为平均数,择优奖励每个项目3-6万元;对拔尖人才以3万元为平均数,择优奖励每个项目2-5万元。
2、津贴补助:管理期内,培养对象每人每年发放津贴6000元。
徐州市人才办,0516-83739207,xzrcb@126.com,徐州市行政中心东3区532室。
1、网上申报。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由本人登录“彭城英才”网络服务平台申报。(www.pcyc.gov.cn/)
2、初审上报。由申报人所在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申报人基本条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汇总上报。
徐州市第七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